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嫌疑人的拘留,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拘留期限。
首先,在侦查阶段,嫌疑人可以被拘留的最长期限为7日。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几十一条规定,对尚未掌握证据确凿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在初次拘留后的三日内,由主管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至7日。拘留期限的延长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支持。
其次,在侦查期满后,如尚未完成侦查工作,可以依法对嫌疑人进行逮捕,并依法可以对嫌疑人进行拘留。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几十三条的规定,对已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向主管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继续拘留,最长期限为一个月。
最后,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公安机关侦查已经完毕,并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对于尚未起诉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几十四条规定,可以依法决定维持原有措施,即拘留,最长不超过两个月。在这段时间内,检察机关必须完成审查起诉工作,并决定是否起诉,以及起诉的罪名和事实。
综上所述,嫌疑人可以被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两个月,具体的拘留时间可根据案情需要和法律规定进行合理的延长。在拘留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并加强监督,防止滥用拘留权。同时,拘留期限的长短也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和证据的确凿程度进行合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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